轉知~銓敘部民國115年5月27日部退三字第11559659241號令,有關辦理育孫留職停薪相關權益,請同仁自行參閱
一、依南投縣政府115年6月2日府人退字第1150119578號函轉銓敘部115年5月27日部退三字第11559659242號函辦理。
二、 銓敘部110年12月8日部退三字第1105407881號電子郵件及歷次解釋與本令釋未合部分,自旨揭令釋發布日起停止適用。
銓敘部退三字第11559659242號.pdf
銓敘部民國115年5月27日部退三字第11559659241號令.pdf
公務人員育嬰(孫)留職停薪期間繼續繳付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選擇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