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9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070149939號函辦理。
二、有關國中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本府已於107年4月函請各校薦送教師在案,惟其中10個班因預訂於明(108)年初開班,將於本次提報薦送名單至師資培育之大學,前函各校薦送名單(如附件1),若有異動請提報薦送之學校來函變更。檢送「薦送教師參加國中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相關說明」。
三、另有關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生活科技增能學分班,請依「薦送教師參加高師大生活科技增能學分班相關說明」,於107年9月25日(星期二)前薦送符合資格且能配合上課之教師名單(含正備取,每位教師限薦送一校一班,請勿重複薦送),電子檔(word檔)請寄送至yunyvo@yahoo.com.tw,本府彙整後將提供各開班學校,後續由開班學校依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相關開課細節請逕洽開班學校承辦人。
四、上開所附薦送表電子檔,可至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 育司-資料下載項下(https://goo.gl/6abZL7),下載運用。